学校各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三十条、《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现有范敬翊等6名学生因2025年9月至今未报到,未返校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也未履行请假、休学、退学等手续。经二级学院前期积极沟通联系,学校将《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拟退学处理告知书》通过邮寄、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在之后7个工作日内,学校未收到范敬翊等6名学生及其家长的书面陈述、申辩等材料。现对拟作退学处理的以上6名学生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7月2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及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诉,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申诉的,学校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学籍科)
电 话:028-61560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