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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评价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4  

各位领导、老师:

    近日,四川省教育评估院、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印发《关于开展 2026 年度教育评价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相关部署,推动我校教育评价体系优化、育人质量提升,现组织校内开展课题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按照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   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教育评价改革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统筹基础教育研究与应用研究,发挥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的示范引领作用,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

    二、申报方向

    本次课题申报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为统领,重点围绕教育评价改革牵引育人方式改革、办学模式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机制改革,以及教育评价专业化建设等关键领域,聚焦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用人评价和综合评价等方向,着力研究教育评价改革及综合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与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2026年度课题重点选题方向如下:

    1.优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研究

    2.教育重大项目(规划、改革)实施成效评价研究

    3.大中小幼健康学校动态监测研究

    4.大中小幼学校思政引领力评价研究

    5.大中小幼师生智能素养评价研究

    6.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评价研究

    7.评价机构(个人)基础能力(评价素养)建设研究

    8.人才高消费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调查

    9.其他教育评价相关研究

    三、申报推荐数量及要求

    (一)申报推荐数量

    各市(州)教科院(所)推荐不超过5项(其中成都市不超过10项),各高校推荐不超过2项。

    (二)对申请人的要求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课题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起组织课题组织、经费配套及过程管理的责任。

    4.课题负责人当年度限报1项;承担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2024年度或2025年度专项课题且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5.申报课题严禁一题多报、重复申报。同一课题不得同时另投其他同级同类项目;已获得其他资助立项的课题,不得再以相同或相似内容申报。

    6.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辅助研究的,须在申报材料中如实说明工具名称、用途及生成内容的位置。不得将AI列为课题组成员,不得使用AI生成核心学术观点或研究框架。对隐瞒使用、AI 代写等行为,一经查实按学术不端处理,取消申报资格。

    (三)对研究周期的要求

    课题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后,按规定申请结题鉴定。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一)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2026 年 6月30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与纸质版须同时提交、缺一不可。

    (二)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一份):《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课题·申报书》(附件2)、《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

    2.电子版材料:《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课题·申报书》(附件2)、《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

    命名规范:姓名+单位+申报课题名称+申报书/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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