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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 2026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0  

各位领导、老师:

  现将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大家积极申报。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 2026 年度项目指南》(附件),项目名称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 2027 年 1 月 1 日。其中,重大项目拟资助经费为 60 万元/项,研究期限为 2—3 年;重点项目拟资助经费为 20 万元/项,研究期限为 2 年;一般项目拟资助经费为 1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 1—2 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能够组织开展研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提供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有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的经历。

  (三)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申报2个项目。

  (四)在研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负责人,未申请结项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各类项目。在研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全部通过“国家语言文字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 。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完整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申报人所在单位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五、时间安排与资料提交

  申报系统自2026年8月3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请于2026年9月7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书电子档和1份纸质文件提交至1教815办公室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盖章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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