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关于对石梦琪同学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
学院各单位:
兹有空港管理学院2023级运输5班学生石梦琪,性别男,学号20236905043,经查该生于2024年3月13日因疾病办理休学,休学1年,休学期满后,该生迟迟不到校复学。期间辅导员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沟通了解情况。最终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确定放弃学籍,但一直未返校办理退学手续。
2025月6月20日学院教务处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将《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拟退学处理告知书》正式发送给学生及其监护人,2025年6月22日显示收件人已签收。之后7个工作日内教务处未收到石梦琪同学及其监护人的书面陈述、申辩等相关材料。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石梦琪作自动退学处理。
根据学院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及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28-61560067。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2025年7月1日
附件:
西南航院示〔2025〕28号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关于对石梦琪同学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