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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关于拟对陈箫伟等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

来源:教务处  作者:  时间:2025.10.14

学院各单位:

经查,兹有陈箫伟等24名学生,于在校期间办理了休学手续。休学期满,辅导员、二级学院积极联系学生及其监护人,并告知学生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然以上24名学生均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也未办理学籍异动手续。2025月9月26日,学院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将《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拟退学处理告知书》正式发送给学生及其家长,在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学院教务处未收到陈箫伟等24名学生及其家长的书面陈述、申辩等相关证明材料。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四条第2点【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予退学】。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陈箫伟等24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

经查,兹有彭向军等13名三年制学生,均于2020年9月前入学,最晚应在2025年6月毕业,然均未达毕结业条件。期间,辅导员、二级学院积极联系学生及其监护人,并告知学生应回校或委托他人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但学生及其监护人一直未办理。 2025月9月26日,学院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将《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拟退学处理告知书》正式发送给学生及其家长。在之后7个工作日内,学院教务处未收到彭向军等13名学生及其家长的书面陈述、申辩等相关证明材料。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四条第3点【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其学制两年(含休学)的,应予退学】。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彭向军等13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

经查,兹有王文砚等4名五年制学生,均于2018年9月前入学,最晚应在2025年6月毕业,然均未达毕结业条件。期间,辅导员、二级学院积极联系学生及其监护人,并告知学生应回校或委托他人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但学生及其监护人一直未办理。 2025月9月26日,学院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将《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拟退学处理告知书》正式发送给学生及其家长,在之后7个工作日内,学院教务处未收到王文砚等4名学生及其家长的书面陈述、申辩等相关证明材料。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四条第3点【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其学制两年(含休学)的,应予退学】。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王文砚等4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

根据学院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及书面形式向我院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28-61560067。

附件: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2025年10月拟作自动退学学生名单

西南航院示〔2025〕40号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关于拟对陈箫伟等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pdf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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