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部分要求如下,其他要求详见文件。如有疑问可联系科技处。
1.有一届毕业生的二级学院至少申报1项;
2.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或署名不超过15人,每人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 2 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 1 项;
3.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申报一等奖及以上须4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4.符合成果要求、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各部门负责收集和汇总并填写部门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印章,然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25年6月9日下午5点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科技处一教81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