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转发《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协会官网https://www.canedu.org.cn/site/content/7962.html)。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主要事项提示如下,其余细节请严格对照原通知及附件执行。如有疑问,欢迎随时与科技处联系。
一、申报范围
研究领域需聚焦民办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与教学管理、科研创新及应用转化等。 成果时限 – 教学成果:须在2025年前已正式实施并经过实践检验。科研成果:须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完成或公开发表/授权/结题。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 我校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学校,申报人须为在职教师或科研集体(含教学团队、课题组)。 限项指标每校限报5项,其中科研成果不超过2项。 不予受理情形 ① 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同类奖项或全国性一级学会往届获奖成果; ② 成果权属存在争议、学术不端或重复率>30%。 材料形式 纸质原件+扫描PDF压缩包(命名:奖项类型+学校+成果名称)。 含:申报表、成果原件(论文/专著/专利等)、支撑证明(≤5件)具体要求详见官网及附件。
三、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成果主件、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将上述所有纸质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打包为压缩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奖项类型+学校+成果名称”(如“教学成果奖+XX学院+基于XXX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于11月10日(周一)17:00前,请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西区一教815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nhkfzghckjc@foxmail.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姓名+奖项类型+学校+成果名称, 由学校统一寄送,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通知及附件,严格把关材料质量与学术诚信,按时提交。感谢配合!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