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转发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川教规办〔2025〕2号),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范围
研究领域:本次申报设三个专项类别,各领域拟立项数及资助额度如下:思政研究专项课题:拟立项8项,每项资助5万元;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课题:拟立项7项,每项资助5万元;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拟立项10项,每项资助5万元。申报者必须从选题条目(详见附件1)中选择题目,不得自行修改。
二、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全省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及从事教育研究的相关单位。 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按属地逐级初审,每校限报1项。 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由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初审:师范类高校与成都市每专项限报2项,其他市(州)及高校每专项限报1项。 负责人资格: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在研省级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题目申报;每人同年度限报1项。 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成果要求:研究报告与决策咨询报告。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获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被厅局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纳;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开报道;或发表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须独家注明课题来源)。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节点
材料准备:《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论证活页》于2025年11月20日(周四)18: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至西区1教815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xnhkfzghckjc@foxmail.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单位+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逾期不予受理。待盖章签字完成后,课题负责人登录四川省教育科研管理系统(https://kygl.scjks.net)于2025年11月26日18:00前完成填写、上传和提交,系统届时关闭。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通知原文及附件,严格把关申报资格和材料质量。因申报时间较紧,请拟申报者尽早准备,按时完成系统填报。